人们想知道,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这些与事实有重大出入、误导公众与领导决策的信息,到底该如何定性?是瞒报、迟报?还是仅仅是“不准确、不及时?”
梳理武汉市卫健委通告可知,其在2019年12月31日发布《情况通报》说:“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并且在2020年1月5日、2020年1月11日,发出类似“未发现明确人传人证据、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信息。并且后续通告显示1月11日至15日,无新增病例。
当然,我们现在根据曝光的事实以及《新英格兰杂志》刊登的相关专家论文可知,武汉市卫健委这些《情况通报》有关“是否人传人、医务人员是否感染”的信息,与事实有重大出入。
而在2020年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应急办主任许树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疫情发生后,国家卫健委指导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日、5日、9日发布了疫情和防控信息。
据此可以肯定地说,武汉市卫健委发布这些《情况通报》、以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8名造谣者事件,不能孤立地加以理解。
那么,哪些人知情、哪些人在误导决策?哪些领导和专家对出台这些《情况通报》内容负有责任?
武汉市市长周先旺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对于疫情披露不及时,希望大家理解,它是传染病,传染病有传染病防治法,要依法披露,作为地方政府,我获得信息之后,受权之后才能披露,这一点在当时不被理解”。
中国疾控中心方面,1月31日,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被问及中国疾控中心到底何时发现病毒有“人传人”迹象?冯子健回应说,早期已经有“人传人”的看法,但受当时条件限制,谨慎作出“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等结论。
然而,他同时又说:“我们从最早开始,就把它当作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来对待,第一时间采取了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措施。”
都没有责任呐?
2003年“非典”疫情,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决战决胜的重要基础。当下,抗击新冠疫情形势危急,我们更需要实事求是,用真相与果敢行动来凝聚人心。
公道自在人心,砖瓦铸就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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