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外出旅游是大家喜爱的休闲方式,现在网购兴起,各大平台也纷纷开启了旅游产品网络销售,不少消费者选择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预订旅游出行产品。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提示,消费者在网购旅游产品时,要重视对旅游产品提供方资质的核验及合同订立等重要环节,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旅游者也应该做到,正确审视旅游产品,不听信谣言。
旅游质量监督部门介绍,目前网络上不时出现有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旅游产品广告,消费者在甄别旅游产品真伪时,要注意查看旅游产品广告是否规范。规范的旅游产品广告应有旅行社全称、许可证号、法人代表等内容;不规范广告大多无企业名称或虚构经营场所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在网络上报名参加旅游活动时,要注意查看网页上是否公示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只有具备上述证照的经营主体才能从事旅行社业务。资质核验无误后,消费者应与旅游产品提供方签订旅游合同,此时应仔细阅读旅游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并查验合同签约代表人的身份信息,以备出现纠纷后维权使用。
此外,出境旅游的消费者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旅游产品,询问有资质,大品牌的旅游公司,才能选择到一款放心的旅游产品。
旅游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旅游消费者的权益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提供旅游合同、行程表、旅游发票等有关物证或声像资料,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被投诉人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以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